【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消防安全宣传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来源:保卫处发布时间:2023-11-01浏览次数:14

关于开展2023年消防安全宣传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切实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维护校园消防安全态势稳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及省、市文件精神及我校安全工作整体部署,现将2023年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围绕推动责任落实、强化自我管理、提升全民意识等方面,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化、新颖、人员参与度高,富有成效的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全体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素质,保障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时间

11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主题

预防为主,生命至上

四、活动对象

全体师生员工(含驻校经营单位员工)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

1. 各部门、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将法律法规教育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有效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南京审计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制度。

2. 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充分利用部门网站、公众号等各种媒体平台,创新开展师生员工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楼宇电视、电子屏幕、橱窗板报、标语横幅等载体,集中播发消防公益广告和消防安全提示,营造宣传月浓厚氛围。

3. 各书院国际学院以“公开课”“微课堂”“主题班会”等形式、组织大学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4. 后勤、基建、经营管理等相关部门要组织物业、餐饮、安保人员进行灭火知识与技能培训;

(二)组织策划系列主题消防宣传活动

各部门、单位要以“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火灾”为主题,全面铺开、人人参与,因地制宜、勇于创新,以吸引更广泛师生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为目标,策划组织开展富有特色、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好全员教育培训“三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火灾警示教育、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一次消防疏散演练。组织大学生消防志愿者进园区进宿舍,宣讲消防知识,查找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大体验”活动,组织师生员工到消防教育馆、博物馆和对外开放的消防救援站等参观体验,提高消防知识技能,提升消防安全素质。

(三)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以消防安全月活动为契机,各部门、各单位积极组织全员上下开展规模不等的疏散逃生和灭火演练,检验各部门各单位安全应急管理体系职责是否明确,运转是否有序,以提高应急响应及处置能力,保证学校安全稳定。演练要有方案、有总结、有反思,并留存档案。

    学校将联合浦口区政府拟在11月8日下午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并进行消防疏散救援演练,地点在图书馆、润泽广场,欢迎师生员工前往观摩学习。

(四)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活动

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对照消防安全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全面排查区域内的各类火灾隐患:

一是防火责任制和防火工作制度务必落实,重点要害部位防火有专人管理,每天有巡查,检查巡查记录齐全并留存档案。

二是加强电器安全检查,杜绝电器线路老化、乱拉乱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劣质电暖器等现象。后勤部门要定期组织用电专项检查、巡查,组织燃气安全专项检查。

三是校内施工单位要具备相应资质,动火用电之前要按照有关规定备案,项目的主管部门、单位要严格核查资质、人员、防火措施、应急预案等。

四是莫愁校区要深入家属区进行宣传、教育,尤其要高度关注电动助力车违规充电现象,督促清理易燃易爆物品,疏通消防应急通道。

五是各部门、各单位处对所辖区域内灭火器及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标志灯、室内消防栓(包括水带、水枪) 的配备和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校园内消防设施、器材充足、完好、配件齐全,正常使用。

严禁遮挡、圈占、挪用室内室外各类消防设施;建筑周边消防车通道务严禁占用;楼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保持畅通。

对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坚持隐患即查即改,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要及时上报。

六、工作要求

(一)  各单位、各部门切实增强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从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大局出发,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主体责任

(二) 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此次活动的开展进行抽查,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活动期间的图片、视频、文字资料等材料存档工作,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好的经验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各部门、各单位于12月2日前,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和“消防宣传月”活动总结报送学校保卫处。纸质版部门单位盖章签字,相关材料的电子版保卫处办公邮箱:bwc@nau.edu.cn

                                         

 

 保卫处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