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科工作职责
1. 负责落实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并加强对《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条例》和《江苏省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等上级文件的宣传和贯彻执行工作;
2. 负责落实校内治安案件调查、调解工作;协助警方对校园内部发生的治安或刑事案件进行侦破;督促并协助校内各单位做好治安安全防范工作;
3. 负责落实学校视频监控系统规划、建设和维护工作;
4. 牵头组织校园治安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单位治安隐患的整改;
5. 制定校内交通管理规定,开展学校交通安全巡查,规范停车管理秩序,做好学校交通设施建设和维护;
6. 负责园“校110”建设及接处警、管理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反恐、维稳工作;
7. 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保工作领导责任制,组织各二级部门综合治理责任书的签订等工作;
8. 严格控制校园内临时摊位的审批和管理,明确摆摊设点的时间、地点、经营的范围;
9. 落实校园安全秩序的管理,规范校内各项大型活动的审批流程,提供安全保障;
10. 负责做好师生员工集体户口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11. 监督校内各经营单位生产安全及务工人员的规范化管理;
12. 落实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牵头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13. 保持与公安厅(局)、教育厅安稳处、派出所等业务主管单位的日常联络,及时沟通信息,传达和贯彻上级业务部门的通知要求;
14. 指导、督促、检查保安队队伍建设及值班、巡逻、守护等工作;负责学生校卫队队伍建设与管理;
15. 配合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做好对违法犯罪人员的帮教、监督、考察工作;
1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