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科工作职责
1.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落实《南京审计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管理制度;
2. 负责制定或完善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报保卫部门和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3. 监督检查校内各二级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学校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及《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工作;
4. 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更新;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5. 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部)位,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6. 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审批校内各单位动用明火作业;
7.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8. 定期对学校义务消防队及其他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和灭火技能培训;
9. 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校园相关消防报警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10. 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11. 按照工作要求向上级消防部门上报相关的消防信息数据;
12. 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13. 受理驻校内其他单位,在校内相关改造、新建、装修工程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校内消防验收、备案工作,督促相关项目向消防机构进行申报验收或备案,协助消防机构进行验收或备案和检查;
14. 负责做好校园安防监控中心的值班和管理及消防微型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