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来源:保卫处发布时间:2023-04-19浏览次数:35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随着天气转暖,气温回升,风大物燥,杨絮柳絮飘落,是火灾事故多发季节,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校园春季防火工作,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防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强化风险意识。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吸取近期各地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深刻认识火灾防控事关学校高质量发展建设大局、事关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平安,切实增强做好校园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崇法遵规,落实安全责任。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扛起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坚决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各单位、各部门要细化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加大培训教育,提升应急能力。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安全工作例会、安全教育课、专题讲座等形式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还要进行有针对性的防火、灭火的技能培训,使师生掌握必备的消防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抗御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四、突出重点,强化消防安全措施。

    1. 排查各级消防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突出办公室、实验室、教室、体育场馆、图书馆、宿舍、食堂、建设工地等重点要害部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严防出现制度缺失和责任“真空”。

    2. 加强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单位要加大对消防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重点就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违规储存或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擅自停用、关闭、阻隔消防设施设备,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或不安全用电等问题进行从严查处。

    3. 排查用火用电用气情况。严禁陈旧老化电气线路“带病”使用;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超负荷运行;严禁不及时关闭电器、燃气开关阀门。严禁营业场所内使用明火和生产、储存、使用、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4. 排查校园林草防火情况。严禁校园大量枯枝杂草、杨絮柳絮、易燃垃圾等堆积,要洒水湿化,及时清理出校。严禁携带火种到林草绿化地带,严禁在林草绿化地带吸烟、用火,对师生员工尝试点燃杨柳絮行为将严肃处理。

    5. 严禁大风天室外电气焊作业,室内电气焊经审批后方可作业并做好看护。施工结束后要按规定关闭电源、气源,消除遗留火种。

    6. 排查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维护保养情况。严禁埋压、圈占、遮挡消防井、消防栓或占用防火间距,严禁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

    7. 排查防火巡查检查情况。严禁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严禁妨碍消防车通行;严禁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逃生通道。

    8. 排查建设工地安全管理情况。做到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安全环境、安全管理、安全工作预案、安全保障措施等完备有效。

    9. 教职员工要加强车辆养护,发动车辆前,务必检查发动机舱和排气管,防止杨柳絮大量堆积引发火灾。

    10. 在校内举办各类培训班或会议的部门,要对培训班学员、与会人员进行安全提醒,不得吸“游”烟、乱扔烟头。

    11. 校内住户教职员工要加强对子女的看管和家庭成员引导,远离火种,避免引发火情,切实尽到监护责任。同时,防止家庭火灾事故的发生。

    12. 一旦发现火情或隐患,请及时报警求助校内24小时报警电话:58318110。

保卫处

20234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