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保证学校创新发展大会顺利召开,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1.检查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5日。
2.检查方式:部门自查和学校抽查同时进行。
二、检查重点
各单位、各部门在各自工作职责和工作区域范围内重点开展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宿舍安全、交通安全、实验室安全、驻校经营性单位安全、维修工程安全、校园林草防火安全等。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从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大局出发,坚决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克服麻痹思想,积极自检自查,采取措施,做到管控到位、预判在先、防范在前、化解在早、处置在小,消除风险盲区,堵塞安全漏洞,确保校园安全隐患“动态清零”,营造良好校园安全氛围。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保 卫 处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