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安全,促进校园平安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安全工作部署,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11月18日—11月30日
二、检查内容
(一)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二)矛盾纠纷隐患调处与化解;(三)消防安全;(四)校内治安及校园周边防控;(五)交通安全;(六)食品安全;(七)实验室安全;(八)网络安全;(九)考试安全;(十)实习实训与社会实践安全;(十一)群体性活动安全;(十二)保密要害部位安全;(十三)校园大型设备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十四)用电用气用水安全;(十五)建筑施工安全;(十六)校园医疗卫生安全;(十七)校园经营场所安全;(十八)其他校园安全。
三、工作要求
1.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
2. 各单位(部门)的安全负责人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带头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开展全面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狠抓安全责任落实,确保安全隐患“动态清零”。
3. 各单位(部门)务必通过“智慧消防/学校检查/部门消防台账”系统提交安全责任体系清单、部门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台账等相关材料。
4. 校园安全专项检查清单通过“智慧消防”系统推送,各单位(部门)可通过企业微信查看,也可以通过“学校办公系统/智慧消防/学校检查/检查任务/”查看,请在系统内如实提交专项检查落实情况。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