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校园消防安全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盛夏来临,气温持续攀升,用电负荷激增,火灾风险大幅上升,为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严防各类火灾事故,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夏季校园消防安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高度重视意识,压紧压实安全责任
夏季高温极端天气频发,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各单位各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意识,不断强化安全底线,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松懈麻痹思想,深刻汲取近期各地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细化到岗、落实到人,全面压实消防责任,统筹抓好校园消防全链条安全治理,坚决筑牢校园“防火墙”。
二、严守宿舍用电红线,杜绝致命违规行为
1. 坚决杜绝使用违禁电器,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煮锅、电磁炉、热得快、卷发棒、大功率吹风机等违规大功率电器,做到不违规、不侥幸。
2. 规范日常用电行为,手机、电脑、充电宝、平板等电子设备需做到人走断电、拔离插头,严禁通宵充电、无人值守充电;严禁将电器、插线板放置在床铺、被褥、枕头等易燃物品上,防止线路过热、短路引发火灾;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生产厂家、无质量合格证、无安全说明书的“三无”插线板,严禁超负荷串联插排;离开宿舍时,务必关闭所有电源开关、拔掉各类插头,从源头杜绝安全隐患。
3. 坚决禁止宿舍内明火行为,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乱扔烟头,严禁使用明火、蚊香、蜡烛、酒精炉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将发胶、香水、杀虫剂、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放置在窗台、阳台等阳光直射区域,避免高温暴晒引发爆燃、起火事故。
三、强化办公及公共区域安全,消除身边火灾隐患
1. 办公室、会议室、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公共区域,工作人员下班离校前,须及时关闭空调、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各类电器电源,做到人走电断,严防电器长时间待机过热引发火灾。
2. 实验室师生须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全程需专人看管,严禁擅自离岗、超期运行实验设备,严格落实人走断电等。
3. 严禁在校园内点燃柳絮、杨絮,严禁焚烧垃圾、纸张、杂物等,杜绝人为引发火情。
4. 严禁在校园内任何区域乱扔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梗;严禁在校园绿化带、树林区域吸烟、野炊、烧烤,坚决杜绝因乱扔烟头或遗留明火引发的火灾事故。
5. 在校内组织培训班的部门,须在开班前对参训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可在室外指定区域设置固定灭烟装置,严格管控吸烟行为,坚决禁止游烟、随意扔烟头现象。
四、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消防隐患排查整治
餐厅、食堂、超市、快递点、校园公交、各类经营网点、基建施工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结合夏季火灾规律特点,立即组织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用电、用火、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坚决防范各类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夏季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主题会议等形式,线上线下同步发布夏季消防安全提示,广泛普及火灾预防、报警及逃生自救知识,提升全体师生消防安全素养。
后勤、基建、经营等相关部门要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教育,结合校园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消防实操培训,切实提升相关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全体师生要主动熟悉所在楼宇、宿舍、教学楼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和疏散路线,熟练掌握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遇初期小火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处置,并立即报警,校园保卫处电话:58318119、58318110。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6年5月14日